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店铺正常运营 不当言论引发热议【热搜】_今日新闻_微材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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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店铺正常运营 不当言论引发热议【热搜】

   日期:2025-01-27 08:30: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4    
核心提示:1月26日,南京一名柜姐因评论刘亦菲微胖被辞退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广泛关注。该柜姐在社交媒体上与网友互动时写道:“你穿的比刘亦菲好看”“其实刘亦菲有点微胖,所以你们穿也比她好看”,并以“Lefame南京德基-安娜”的账号发布这些言论

1月26日,南京一名柜姐因评论刘亦菲微胖被辞退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广泛关注。该柜姐在社交媒体上与网友互动时写道:“你穿的比刘亦菲好看”“其实刘亦菲有点微胖,所以你们穿也比她好看”,并以“Lefame南京德基-安娜”的账号发布这些言论。

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店铺正常运营

LeFame德基广场店的店长随后证实,该柜姐已经离职。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这位柜姐并无恶意,并没有想诋毁别人,但事情已经发生,她已经离职。目前店铺运营正常,消费者可以像平时一样前来购买服装。

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店铺正常运营 不当言论引发热议

记者查询发现,在社交媒体中搜索Lefame南京德基-安娜后,显示该账号暂未发布笔记。1月19日,LeFame拉飞姆官方账号发布了处罚通知公告和致歉信。处罚通知中提到,鉴于南京德基店员工使用个人小红书账号发布不当言论,严重违背公司服务宗旨和员工手册,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致歉信中提到公司将加强全体员工道德素养、职业修养和服务意识的培训及提升。

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店铺正常运营 不当言论引发热议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青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以及该员工的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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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女星刘亦菲出生于1987年8月,代表作包括《天龙八部》《仙剑奇侠传1》《神雕侠侣》《梦华录》《金粉世家》《去有风的地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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