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行为有时被误解或扭曲,这在山东济宁的一次事件中尤为明显。2025年1月21日,当地一家民间组织为帮助农村孤寡老人发起捐款活动,计划在鱼台县张黄镇丁闫村集合爱心人士。一位母亲为她的两个孩子报名参加,并捐了20元钱。工作人员起初对捐款表示欢迎,但看到金额后态度骤变,认为捐款太少,甚至表示不再接受10元的捐款。
这位家长感到失望,她本想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教育孩子们学会关爱他人,没想到却遇到这样的情况。随后,她举报了这一行为。虽然工作人员私下道歉并提出可以满足一个诉求,但不久之后,这位家长收到邮件,得知自己的孩子已被该公益组织除名。
此事引发了广泛关注。济宁市民政局回应称,这种做法确实不妥当,将严肃处理。社会组织管理局也表示,该公益组织是民间团体,没有规定捐款数额,已收到相关投诉并正在跟进处理。
此外,这次活动是否合规合法以及是否有第三方监管也成为讨论焦点。根据计算,如果需要帮助的对象是10位孤寡老人,每人按500元的标准计算,总共需要5000元。若184人参与捐款,每人只需出资约27元即可达到目标。然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明她的预期远高于这个数字,这引发了对其真实动机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