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锂电池质量问题纠纷,让两家上市公司对簿公堂。近日,新日股份和南都电源均就所涉诉讼事项披露了新的进展,但双方说法不同。
新日股份称,南都电源交付的部分锂电池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而南都电源则表示,经鉴定电池完全符合标准。法院认为争议焦点在于南都电源提供的电池是否存在根本质量问题,案涉合同是否符合解除条件,以及南都电源是否应向新日股份赔偿相应损失。
根据公告,2019年7月,新日股份与南都电源签订《产品交易基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新日股份向南都电源采购锂电池,并明确相关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之后双方还签订了《质量协议书》和《Narada磷酸铁锂电池(两轮车电池组系列)产品规格书》,约定了批量性质量问题的判定标准及对应赔偿责任。
新日股份表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货款,但南都电源交付的部分锂电池出现了批量性质量问题。新日股份多次与南都电源协商未果后提起诉讼。南都电源则回应称,这批电池在客户实际使用中因投放政策、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出现问题,后期维修后的电池应用在共享电瓶车上又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双方产生严重分歧并提起诉讼。
新日股份请求解除与南都电源之间的相关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南都电源回收剩余及未交付的锂电池,并支付赔偿金总计5.65亿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判令南都电源向新日股份支付1亿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南都电源回复称,前期已将用户使用的电池送检,结果显示合格,不承担召回和赔偿责任。法院也认为,虽然电池符合国家标准和产品规格书要求,但由于客观上不适宜再直接进入消费终端市场流通,合同应予解除,相关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南都电源进一步解释,由于技术升级,旧技术被淘汰是行业发展的一部分,不能一律归结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基于合同解除,新日股份将退还相应货物,南都电源退还相应货款。因锂电池价格大幅下降,预计带来相应损失,公司在以前年度已计提与本案相关的预计负债3000万元。
新日股份表示,本次诉讼涉及的电池为以前年度B端客户采购车辆所用锂电池,因电池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集中在B端客户。公司将依据最终判决结果支付赔偿金额给客户,并已计提了与本案相关的案件费用。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零部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