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贵州省普安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黔西南州疾控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唐鹏程受贿案。法庭上,唐鹏程表示忏悔,称自己愧对组织的培养,并认罪认罚。
据普安县检察院起诉指控,2022年至2024年期间,唐鹏程利用担任疾控中心党组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和供应医疗设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刘某、李某林等四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38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唐鹏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鹏程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及被告人家属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