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吉林长春一家公司用消费券代替工资发放,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称该公司已经三个月未发放工资,而是以消费券的形式支付,这些消费券可以在特定商场内使用,但具体使用细则尚不清楚。
当地相关部门迅速介入此事。1月6日上午,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约谈了大众卓越控股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劳动监察部门也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表示如查实将立即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据一份《员工“消费券”使用细则》显示,这些消费券可用于重庆路活力城Mall消费、缴纳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并提供了详细使用细则和咨询电话。知情人士透露,这些消费券实际上为企业内部流通券,仅限于特定场所使用。
活力城Mall工作人员证实,从1月5日起,部分商家已经开始接受这些消费券,但并非所有商家都参与。他们解释说,商场内的商家与商场是租赁关系,各自独立经营,消费者需要查看合作商家门口的告示牌来确定哪些商家可以接受消费券。此外,这些消费券在使用时十足抵用,不找零,且有使用日期限制,只能在活力城商场内使用。
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任何其他方式支付工资的行为均涉嫌克扣或拖欠工资,该公司的做法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能被责令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