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市社会保险中心宣布失业保险将继续发挥保生活、促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基金将扩大支出保障范围,加强对大龄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并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从2025年1月1日起,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这项政策将持续至2039年12月31日。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指的是那些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当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者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时,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这类人员需要到外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根据本人意愿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后,在外省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为了促进就业,今年我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的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