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一则流标公告,因不同文件里的招标控制价相差1分钱,营山县天长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评审被终止。该项目的流标原因在于资格审查公告中的招标控制价为14445646.26元,而招标清单的招标控制价为14445646.27元,这种不一致导致招标控制价和合同发包价不唯一,属于资格审查文件的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决定终止项目评审。
该项目的业主是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城南街道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公事公办,但代理机构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招标清单没有与招标公告一致。涉事招标代理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承认,这次流标的原因是不同文件中招标控制价的数字相差1分钱,可能是工作失误导致的。他们已经着手重新招标,后续信息将在官网更新。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事件进行了分析。他表示,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方应当对文件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此次不同文件里招标控制价相差1分钱的情况虽然看似微小,但对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产生影响。从法律角度看,这种不一致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招标程序的规定。根据相关条款,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招标控制价的不一致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法满足实质性要求,从而影响整个招标活动的合法性。相关部门重新招标是为了确保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