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一些个人或商户为了谋取私利,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12月25日,成都东部新区公安依法查处一处非法存放烟花爆竹仓库,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近2000件,价值17余万元,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12月14日21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壮溪镇高产村6组的一处闲置酿酒板房进行核实处置。调查发现,该批烟花爆竹经营者为陈某,他以倒卖为目的,于10月底在壮溪镇高产村租赁叶某的闲置酿酒板房作为存放点。11月初,他在四川安岳购买了2万余元烟花爆竹,之后又在湖南浏阳市购买了15万元烟花爆竹,并将这些烟花爆竹全部送往壮溪镇高产村进行存放。
目前,东部新区正在继续深挖货物来源,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存储和销售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威胁公共安全。广大市民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销售或传播相关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发现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