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 清远中院二审维持原判!_今日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用户体验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 清远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日期:2024-12-24 15:53:56     浏览:29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清远佛冈法院了解到一则案件:原告在2022年1月以正常市场交易价格88万元购买了被告的房屋,同年9月搬入该房屋。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近日,记者从清远佛冈法院了解到一则案件:原告在2022年1月以正常市场交易价格88万元购买了被告的房屋,同年9月搬入该房屋。2023年12月,原告从邻居口中得知,被告的前妻曾在该房屋服毒自杀。原告和其家人向被告了解,得知被告的前妻曾2018年在该房屋服毒自杀的事实后,产生睡眠障碍并经医院确诊。后原告和家人搬离该房屋,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退还购房款但遭到拒绝。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撤销房屋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正常市场价格购买案涉房屋,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告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全额购房款和赔偿原告在购买案涉房屋时产生的相应费用。被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清远中院,清远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广州日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303610.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