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宣布逐步推进“取消公摊”,这一话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湖南省衡阳市先后宣布了相关措施,而肇庆市、合肥市、湘潭市等地也提出类似计划。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城市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的限制和优化阳台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公摊面积”指的是楼梯、电梯、公共门厅等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这些设施决定了房屋的居住体验感,但目前市场上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应该计价上。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公摊面积是必要的,但问题在于其计算方法不够公开透明,一些开发商违规增加公摊面积,导致购房者感到困惑。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实施已久,2001年实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公摊面积的组成。具体而言,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公共设施以及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和外墙。如果这些设施越多,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购房者之所以对“公摊面积”诟病已久,主要是因为计算方法不透明和开发商违规增加公摊面积。例如,青岛的一位购房者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但在收房时发现近一半的钱都花在了公摊上。目前,国家仅规定了公摊系数的上限和下限,缺乏统一标准。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公摊面积的计算很复杂,相关信息的公开化程度还不够高,透明度不足,因此需要建立“多测合一”体系,引入第三方监督。
面对这些问题,重庆在全国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这一政策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权证应当写明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有利于购房者了解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重庆大学副校长刘贵文认为,这有助于市场更加透明化,减少交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