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颁布近两周,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持续不断。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明年将推出非机动车分类管理规定,推行外卖专用号牌。
近年来,面对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广州出台多项措施。2021年11月实行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2023年6月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今年12月初发布的新规融合了多项新措施,将于12月30日正式实施。
新规第二十六条列出多项电动自行车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这一条款备受热议。普通人骑自行车的速度可达每小时15公里左右,体力较好的人甚至可达到每小时20公里。2019年4月施行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因此,新规明确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限制引发关注。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限速15公里条款”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有专家指出,当时提出非机动车15公里限速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自行车和助力电动自行车,与现在流行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区别。
多位来自广州的即时配送员表达了担忧,认为如果全程速度低于15公里每小时,每天配送单量会减少,部分订单可能超时。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限速条款制定于二十多年前,随着时代发展,各大城市制定电动自行车相关条例时应更多参考当下交通状况。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建议,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应更加精细化,区分生活型用车和营运型用车,考虑行业特点和配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