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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览:临汾21年前“紫藤巷凶杀案”再审将开庭 案件重启引关注

   日期:2024-12-14 23:33: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6    
核心提示:12月13日,山西“紫藤巷凶杀案”被告人李某浩的辩护律师魏景峰透露,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四年后,于12月19日和20日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工作人员未对开庭时间正面回复。此前,多名被告人家属希望该案能尽快开庭

12月13日,山西“紫藤巷凶杀案”被告人李某浩的辩护律师魏景峰透露,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四年后,于12月19日和20日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工作人员未对开庭时间正面回复。

临汾21年前“紫藤巷凶杀案”再审将开庭

此前,多名被告人家属希望该案能尽快开庭。2003年10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委干部马朝晖在家中被杀害。随后,马朝晖的妻子李某及其情夫李某浩因涉嫌此案被监视居住,当地公安局技术员董某被认定为包庇凶手而伪造现场。2004年4月,李某浩和李某解除监视居住。同年9月,李某浩再次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监视居住,李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两人于11月被逮捕。2005年9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李某浩和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06年2月,临汾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此案,并对李某浩、李某和董某等人进行刑事拘留。同年下半年,临汾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三人均当庭翻供。2007年6月,临汾中院判处李某浩和李某死刑,董某有期徒刑十年,李某仙免予刑事处罚。四人均上诉。

2009年6月,山西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0年10月,第二次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李某被改判死缓,其他人维持原判。2012年3月,山西省高院再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4年1月,临汾中院判处李某浩和李某死缓,董某有期徒刑十年,李某仙免予刑事处罚。四人继续上诉,但山西省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李某、李某浩、董某、李某仙均坚持申诉。2018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重新审判。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西省高院再审此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山西省高院曾在2021年12月和今年9月13日两次召开庭前会议。

近日,李某浩的辩护律师魏景峰发布公开信,希望该案能够尽快开庭。董某一方也向山西省高院递交了开庭申请,希望能够尽快开庭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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