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州交警在海珠区滨江东路与翠竹路的交叉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多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因违法被罚款。《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超过3宗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将被依法扣留。
现场,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并拖着一平板推车的废品,被交警拦下。该男子解释称自己收购废品,电动自行车是新买的,不清楚是否申请了上牌。交警指出无牌上路存在安全隐患,并要求他卸下货物后安排其他车辆转运。最终,该男子因无牌上路被罚款50元,并承诺尽快上牌。同时,他还因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被罚款20元,并表示以后改用手推车拉废品。
另一名年轻女子因没戴头盔和未悬挂号牌被交警拦下。她自称是中介,出门太急忘了戴头盔。鉴于其半年内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其未悬挂号牌的行为处以警告。此外,一名外卖小哥也因没戴头盔和遮挡号牌被处罚,交警对其遮挡号牌的行为罚款50元,并提醒他12月30日后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珠大队的徐警官表示,平时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逆行、闯红灯和遮挡号牌。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需按规定悬挂号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车道通行,切勿醉酒驾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为保障《规定》的贯彻实施,交警部门将在《规定》实施前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加强秩序管理,配合交通部门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广州全市已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些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交警部门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