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法院处理了一起关于未成年孩子遗产被亲属花光的案件。三名原告均为未成年人,2018年8月,他们的父亲意外去世。当时,死者亲属就112万元赔偿款达成分配协议:死者的父母(即三名原告的爷爷奶奶)获得20万元,死者的配偶李某某(三名原告的母亲)获得20万元,而三名原告共获得72万元。这72万元由爷爷奶奶负责保管,待三个孩子成年后归他们所有。如果爷爷奶奶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保管,则由大伯代为保管。
随后,三名原告的爷爷和大伯相继去世。银行卡转交给奶奶张某某,并最终由二伯宋某某及其妻子厉某某保管。宋某某和厉某某获取了银行卡密码后,在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将卡内的72万元全部支取并消费完毕,拒绝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72万元赔偿款属于三名原告所有。在宋某某和厉某某保管银行卡期间,二人多次提取或消费这笔款项,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法院支持三名原告要求返还72万元的诉讼请求。根据协议,银行卡应由孩子们的奶奶张某某持有,她应对银行卡的保管不力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宋某某、厉某某及张某某共同返还三名原告72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