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死亡后,本应属于三名未成年子女的72万元赔偿款被暂时保管的长辈花光。近日,河南开封通许县法院公布了这一案例。
2018年8月,三名孩子的父亲意外去世,死者亲属就112万元赔偿款分配达成协议。根据协议,死者父母(即三名原告的爷爷奶奶)获赔20万元;死者配偶李某某(三名原告的母亲)获赔20万元;死者子女共获赔72万元,该款项由爷爷奶奶负责保管,待三个孩子成年后归他们所有。如爷爷奶奶身体出现其他原因,该款由大伯代为保管。
后来,三名孩子的爷爷和大伯相继去世,银行卡交由二伯宋某某及其妻子厉某某保管。二人获取了银行卡密码,并在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将卡内的72万元全部支用完毕,拒绝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72万元赔偿款为三名原告所有,在宋某某、厉某某保管银行卡期间多次支取或消费72万元,属不当得利。因此,法院支持三名原告要求二人返还72万元的诉讼请求。根据协议约定,银行卡应由三个孩子的奶奶张某某持有,她也应对银行卡保管不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