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今年43岁,因身体不适,让老公老黄陪着到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乳腺癌晚期。得知刘女士病情,老黄不但没有帮忙分担医药费,更是在刘女士手术前拒绝签字。
为了年幼的孩子,刘女士忍辱负重,硬是挺了过来。可由于治病期间无法照顾孩子,孩子对她非常冷漠,刘女士心碎不已,在网上哭诉。
为什么刘女士手术前需要老公签字?家属不签字,癌症患者就无法开始手术吗?这种签字是医院为了逃避责任吗?别着急,本文告诉你答案。
为什么手术前需要签字?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在遇有施行手术、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时,必须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并实行签字的工作制度。该模式最早见于1982年的《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实行手术前必须由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
而手术知情同意书就是最重要的医疗文件,上面列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措施和手术中存在的风险等。每种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在各医院大同小异,根据病情的不同而不同,短的只有几句话,长的可以打印几页纸。
如果没有家属在身边,医生就不做手术了?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因此,当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或各项身体体征极度紊乱,精神状态不好时,需要作出即刻的抉择时,医院一方会优先取得家属的签字;又或者一些医院为了规避因家属没有签字而手术造成的后续纠纷,即便在患者已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也会选择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后再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