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包头市双拥工作提档升级,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自12月1日起,包头市开始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待政策。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均可在包头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待遇。
该政策适用于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共交通车辆(不包括3、9、12路承包经营公交线路、城乡和城际公交线路及定制公交线路)以及各旗县区国有运营的公交运输公司及其所属公共交通车辆(不包括城乡公交线路)。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只需持本人优待证刷卡即可免费乘车。
根据《包头市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优待政策的实施方案》,市财政局2025年预算安排440万元公交运营专项补助,并将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刷卡乘车数据适度调整预算资金,以确保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为防止冒用优待证的情况发生,市公交运输集团表示,一旦发现有人冒用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有权没收其冒用证件。在政策实施前,集团已调整了涉及免费车辆的刷卡系统。首日运行时,他们还将派出多路人员上路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让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能够顺利免费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