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通过躲避公司安检,转移了公司金库内75公斤的千足金,非法获利2004万余元。
该男子田某自2012年起在刘某的公司工作,因其表现出色,迅速从学徒晋升为厂长。2022年11月,公司业绩良好,刘某决定增加黄金库存以备过年销售。然而,他发现工厂出货比例异常,于是向田某询问原因。田某解释称近期半成品较多,两天后会完成成品交付。随后,田某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几天。几天后,刘某关心田某的身体状况时,发现对方一直未回复且电话关机。刘某随即安排收发部盘点账目,发现黄金重量不符,随即报警。
调查发现,田某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业务厂长兼收发金库管理,负责生产调配、保险库和收发账户。他利用掌握金库钥匙密码及登记金料、盘点报表的权限,通过涂改虚报账目和逃避人身检查等手段,非法占有金库内的75公斤千足金原料,并将其出售,非法获利200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