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对兰州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宗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李宗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并长期信仰宗教。他还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此外,他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从政要求,违规经商获利。在履职过程中,他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李宗义将任职高校视为“私有领地”,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严重破坏了高校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鉴于李宗义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