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骑行爱好者曾某因被刘某无端删除微信好友而心生不满,在网上发布了刘某骑车摔倒、打拳等视频嘲讽对方,配文带有“菜”“个子小小”“嘴硬”等字眼。刘某随后在厦门筼筜湖溺亡。
曾某认为其行为虽有过错,但相关评价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侮辱,且视频并未广泛传播,仅有极少数互动。她还提到刘某此前患有严重的双向情感障碍,并有多次自杀未遂记录,自己对此并不知情。
2024年4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曾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1月18日,二审维持原判。
在刘某选择结束生命的一个多月前,她整理了长达70页的投诉信,邮寄至厦门市纪委监委,自述了与曾某矛盾激化的经过以及遭受网络暴力的精神痛苦。刘某和曾某都是骑行爱好者,在一次聚餐中相识。2023年3月21日,刘某为精简社交圈删除了部分不常联系的好友,包括曾某。次日,曾某截图刘某的朋友圈并发表负面评论。
一个月后,矛盾进一步激化。2023年4月至6月期间,曾某多次发布刘某骑车摔倒的视频,并配以讽刺性文字。刘某向厦门市纪委监委写信举报,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曾某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曾某所在单位也要求她在网络上谨言慎行。
曾某认为刘某此举使矛盾升级,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山寨刘某的抖音号和昵称,发布针对刘某的视频并配以讽刺性文字。2023年6月16日,曾某拒绝庭前调解,最后一次发布刘某骑车摔倒的视频,两天后刘某溺亡。
死者刘某的母亲认为曾某的嘲讽和侮辱是导致女儿自杀的直接原因。刘某母亲表示,女儿患病是几年前的事情,之后一直遵医嘱吃药控制,并未复发。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某在床旁垃圾桶里留下的纸条中提到曾某在网络上的辱骂和阴阳怪气给她带来了极大压力。
曾某的辩护人认为她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侮辱,并指出视频并未广泛传播。然而,二审法院认为曾某的行为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意图,导致刘某社会评价降低,最终精神崩溃自杀。法院认为刘某自杀与曾某的行为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