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从11月15日起,西昌市东以望月大道为界、西以宁远大道为界、南以南山大道为界、北以北环线为界,以上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超过150毫升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
该通告发布后引发了市民和网友的热议。一些市民表示支持,认为此举可以有效遏制夜间“炸街”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但也有人质疑禁行范围过大,几乎覆盖了整个西昌城区和部分国道路段,给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认为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11月18日,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回应称,《通告》并未实施一刀切政策,而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打击“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排放量在150毫升及以下的摩托车仍可以在城区通行。
此次禁摩令旨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禁行路段包括宁远大道、航天大道北一段(山丫口至小庙路段)、观海路全线、海滨中路(海滨北路路口至缸窑)等多个主要道路。
通告明确,禁行区域及路段全天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超过150毫升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不受限制。确因过境、生产、生活需要行驶的受限制摩托车,在每日8:30—17:00时段内可驶入北环线(迎宾大道路口至航天大道七段路口)路段,但不能进入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