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对引进人才入户和政策性入户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放宽。在引进人才方面,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和社保限制。博士、硕士、本科的入户年龄条件分别放宽到55岁、50岁和45岁。此外,允许大专学历人员入户,具体要求是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对于具有中、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群,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有者,年龄限制和社保缴纳要求保持不变。政策性入户方面,老年人投靠子女的条件从“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也得到完善,补充了“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入户条件。
新增的投资纳税入户和安居乐业入户政策规定,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纳税入户条件。另外,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也可申请入户。
积分制入户取消了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只要累计积分达到年度分数线即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也从45岁放宽至50岁,并简化了指标条件,明确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和年龄三项指标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