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因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国家监察委员会已完成对高朋的调查,并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高朋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此外,他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高朋还存在廉洁底线失守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他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他还因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鉴于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