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进一步支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足其贷款需求并减轻经济负担。
根据通知,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将从不超过16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的贷款额度则从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用。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改为减70个基点。对于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以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