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造假冒领工资近2000万
通常而言,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都会制定一套完备的审批流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疏漏。而个别员工正是用这一疏漏,通过假冒员工信息冒领工资和离职补偿金,最终因罪行败露而东窗事发。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犯罪案件,人事造假冒领工资近2000万,职务侵占获刑11年。人事造假冒领工资近2000万!
2011年,25岁的严某入职某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人事部干事,主要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统计与核算。根据公司规定,子公司的人员工资由总公司财务部门发放。因为工作中的一次疏漏,严某发现,总公司财物不会核实子公司工资表的具体内容,即便员工信息填写错误,只要审批流程正常,财务便会通过审核,出纳就会按照自己提交的材料照常发放工资。
2018年,严某投资失败,他将名下房产抵押后才还清了债务。此后,严某又沉迷彩票和赌球,欠下了高利贷。走投无路之下,严某想利用之前发现的财务审核漏洞“搞点钱”。于是,严某找到薪酬专员助理和同学易某,让同学易某提供他人的银行卡等信息,让助理念某在制作离职员工工资汇总表时,用这些信息来冒充公司的离职员工,虚增离职员工人数及在职员工工资,通过PS领导签字的方式,冒领工资和离职补偿金。
2023年12月底,总公司接到一名离职员工投诉,称未收到离职补偿金,总公司遂派专员到子公司核查此事,发现确实是人事部门在核算时遗漏了该名离职人员,致使其未收到应得的16.9万元补偿金。在核对离职补偿金发放明细、查明原因的过程中,总公司意外发现明细中的部分离职人员从未在子公司就职过。察觉罪行败露的严某谎称“母亲去世”请假离开,随后失联。子公司报案后不久,严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念某、易某也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