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透露,“十四五”期间(2021年至2024年预算年度),自治区已安排16.52亿元资金支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这些资金通过统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多渠道支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内蒙古建立了“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逐步增长机制,根据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相关学科建设经费。通过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确保优先保障和合理使用一流学科建设经费。对取得突破性学术科研成就并实现晋位升级的高校以及新增国家一流学科的高校给予资金奖补支持。此外,还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重点用于一流学科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和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支出。
自治区还推进了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申报流程,方便项目资金使用,为科研工作者减轻负担。同时,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融入“双一流”建设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积极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