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日联合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多项措施,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
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为北京市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多元资金支持,包括银行信贷、保险资金、主题基金、金融租赁等。这些资金将用于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养老助餐服务以及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建设异地康养社区。此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助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为优质养老项目向河北、天津具备条件地区延伸布局提供金融服务。
在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要增加个人养老金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等第三支柱金融产品的种类。支持开发针对退休人群的收入替代基金,并探索开展以养老为目的,兼具养老消费、医疗支付等服务的特殊需要信托。聚焦“老老人”、“以老养残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发养老金融产品,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同时,支持保险公司做好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承办工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优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结合老年人分布和金融服务需求情况,建立适老金融服务特色网点。推动在京各金融机构优化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推行营业网点与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在确保投资者适当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柜面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普及金融知识并进行风险提示,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在京各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探索实现养老保险三个支柱信息集中查询、养老金融产品集成展示,形成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信息一体化的综合信息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