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把抚养权转给前妻虐待女儿 法院出手保护令禁家暴【快讯】_商家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用户体验 

男子为把抚养权转给前妻虐待女儿 法院出手保护令禁家暴【快讯】

   日期:2024-07-09 13:58: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23    
核心提示:陈强(化名)频繁使用电线、皮带、棍棒殴打自己的女儿,并主动出示了女儿受伤的照片及施暴视频给法院,目的竟是为了证明自己不适合抚养女儿,从而让前妻王红(化名)承担抚养责任

陈强(化名)频繁使用电线、皮带、棍棒殴打自己的女儿,并主动出示了女儿受伤的照片及施暴视频给法院,目的竟是为了证明自己不适合抚养女儿,从而让前妻王红(化名)承担抚养责任。这一事件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有了初步判决,决定女儿小雅(化名)应与母亲王红共同生活。不过,王红对此判决不满,已提起上诉,案件目前正处于二审阶段。

与此同时,为确保小雅的安全,一家社工服务机构代表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陈强继续对小雅施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院调查确认,陈强与王红离婚后获得小雅的抚养权,但陈强不仅未尽到抚养责任,反而多次虐待女儿,甚至有警方介入的记录。小雅透露,她因学校表现或未做家务而遭受父亲的殴打。

上海静安法院的一审判决支持了小雅与母亲共同生活的诉求,而针对陈强的暴力行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收到社工机构的申请后,迅速采取行动,于3月1日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禁止陈强对小雅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辱骂、殴打、恐吓及冷暴力等,有效期六个月,违反者将面临法律严惩,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此举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决保护及对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24457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