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摊贩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最近的发布会上指出,一些针对小摊贩和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存在着违背“过罚相当”原则的问题,即因轻微违规行为而遭受的罚款金额过高。这种做法不仅偏离了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原则,还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时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计,阻碍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及改正错误的机会。因此,检察机关有责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此类情况得到纠正。对小摊贩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过罚相当”,这意味着处罚类型和力度需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应当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力求避免因轻微过错而施以重罚,或是对严重违法行为惩罚不足的情况。正确且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以实现“过罚相当”的法治目标,是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