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十四岁的秀娘躺在家中简陋的土炕上,两腿随意搭着,目光流连于眼前的青藤花架,思绪飘回初为童养媳时那段浅淡却温馨的爱情记忆。她沉浸在这美好幻想中,未曾深究为何自己早早地步入婚姻,也不明白为何父母在生活拮据的情况下仍坚持安排这门亲事。
秀娘享受着自然的馈赠,心中却偶尔泛起涟漪:自己真的准备好迎接婚姻了吗?是否真理解爱情与婚姻的意义?
春秋时期以来,中华文明跨入新纪元,伦理道德观念日益受到重视,并在封建社会中得以强化,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孔子提倡“克己复礼”,其中包含婚姻应在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岁时进行的礼制,旨在让人先完善自我,待心智成熟后再议婚嫁。尽管与人的生理发展不完全契合,这样的规定却被视为必须遵守的法则,人们在压抑与期待中等待适婚年龄的到来,这漫长的等待,对正值盛年的男子而言,尤为煎熬。加之当时医疗条件限制,若在此间遭遇疾病,可能终身无缘婚姻。
战国时期,针对此礼法的质疑声渐起,考虑到年轻人的生理需求,齐桓公倡议男子可在二十岁时成家,这标志着观念上的初步变革,但实践过程中依旧充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