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某,男,1998年生(案发时已成年),案发前无业。2019年-2022年间,舒某以追求性刺激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岁-14岁未成年被害人,并通过网络诱骗、胁迫被害人向其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自慰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此类行为属于典型的隔空猥亵),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舒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28日,海淀区法院依法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当看到舒某手机里满屏的受害儿童裸露照片、私密部位视频时,我的血压蹭的一下就上来了”,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多年的检察官李思瑶说。
在警方提供的证据当中,还有大量舒某与不同受害者的聊天记录。为了诱骗女童给他发裸露照片,舒某会假装自己也是小女孩,要跟对方处闺蜜、骗取其个人信息,然后先主动发布裸露照片给对方,称是自己的照片,随后诱骗小女孩“要想跟我做闺蜜也要发你的照片”;或者说“感觉自己发育不太好,想看看你的情况”等等索要照片。
待女孩上钩后,舒某会露出真面目,变本加厉,若有女孩想要脱离他的控制,他就会拿“把照片发给别人”作为威胁。
从每一份聊天记录当中,都不难想到当时有一个多么无助的小女孩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和秘密,长期被舒某威胁、并被持续猥亵。有些女孩说求求你了不要发给别人,有的女孩说想要自杀……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