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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江母诉刘鑫案分歧较大

   日期:2021-04-16 01:07: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商务网    浏览:93    
核心提示: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江母诉刘鑫案分歧较大#15日重磅消息,时隔五年,“江歌母亲诉刘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江母诉刘鑫案分歧较大#15日重磅消息,时隔五年,“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于今日9时开庭,双方分歧较大,法院对此宣布择期宣判。

  据报道,15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12时许,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今天不作当庭宣判。据@城阳区法院 发布的庭审画面,辩论现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原告主张的侵权责任是否成立。辩论过程中,江秋莲代理律师称,被告的过错行为,为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行为提供了机会。而被告刘暖曦的代理律师称,被告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此前消息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对此,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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