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新疆新源发生了一起情感纠纷事件。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女士燕子(匿名),以及她的未婚夫大飞(匿名)。两人于2016年在外地务工时相遇并相爱,随之开始了同居生活。关系稳定后,双方家庭于2022年2月8日在燕子家中举办了订婚仪式,大飞家按照习俗赠予了燕子4.8万元现金作为彩礼,以及价值约7033.5元的金银首饰。
然而,好景不长,燕子发现了大飞在婚前存在不忠行为,这段感情因此破裂,婚礼计划也随之取消。2023年10月31日,大飞与其父亲王刚向新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燕子及其父亲张亮退还之前给予的彩礼及首饰。
法院经过审理,决定燕子父女需在判决生效的十天内,返还彩礼和首饰总价值的70%,即约38523.45元。但判决后,燕子和张亮并未履行返还义务。于是,同年4月8日,大飞与父亲王刚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法官的多次法律解释和劝导下,最终燕子和张亮返还了约3.8万元的彩礼款项,事件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