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琳)汽车购买不到一年,电瓶坏了,收不收费?针对这个问题,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服务委”)暗访了全国7个城市的100个汽车4S店,发现超过八成的4S店竟违反《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日前,服务委公布了上一年度对汽车、家电、手机、安全门四类产品售后服务暗访结果。针对家用汽车的售后服务暗访,主要是在包修期内:易损件(电瓶)更换是否收费;现场修不好是否有拖车服务并承担拖车费用:5天内修不好是否提供备用车或补偿。
服务委去年两次共对北京、上海、贵阳、长春、沈阳、乌鲁木齐、呼和浩特7个城市20个汽车品牌100个4S店的三项售后服务内容进行了暗访测评,结果表明,整车厂合格率仅有15%,八成以上的汽车企业对包修期内电瓶坏了收费,5天内修不好提供备用车或者补偿成为奢望,汽车坏在家门口,上门拖车服务更是难上加难。其中,华晨宝马、上汽通用五菱得零分,上汽大众斯柯达、上汽大众途安两个品牌均只有一个城市合格,均得20分。上汽大众总公司要求4S店开展上门拖车服务,途安品牌5个城市均没有落实,这一项得零分。
服务委暗访人员就“车购买不到一年,电瓶坏了,收不收费?”这一问题,向不同品牌的4S店询问,上汽大众斯柯达上海售后服务人员告知“收费”;北京现代上海售后服务人员回答“收费200元”;上汽大众途安上海售后服务人员回答“质保期电瓶救援收费100元”。
按照《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而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据服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厂家根据规定一般设蓄电池包修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