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部近期披露了五起国家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聚焦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稻种及制种技术的窃取行为。近年来,此类机关加大对我粮食领域的渗透力度,大规模窃取我国核心科研情报,严重威胁我国水稻种业竞争力与粮食安全。国家安全机关对此迅速行动,于2022年至2023年间集中破获一系列间谍窃密案件,调查审查涉案人员近百名,查处重点涉案企业11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朱某某,原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追求经济利益,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合作关系。2010年,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我国内成立公司,专门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质资源。朱某某在其指挥下,非法向境外出口大量亲本种质资源。亲本种子是育种的核心材料,相当于农业的“芯片”。朱某某对违法性质有清晰认识,但为获取超常经济回报,以“合作制种”名义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此外,他还创办新公司,继续大量出卖我国优质亲本稻种。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于2024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国家安全机关还对其他17名涉案对象进行行政处罚,深挖彻查涉案企业,消除我国粮食领域重大安全隐患。
案例二涉及境外企业非法搜集窃取我国稀土领域国家秘密。2023年3月,国家安全机关成功破获此案,有力维护我国资源安全。叶某某,某境外有色金属公司上海子公司员工,与国内某稀土公司前副总经理成某相识于商业合作。成某因接触我国稀土领域涉密信息,成为叶某某拉拢目标。叶某某按其公司外籍员工指示,以金钱为诱饵,频繁向成某索要涉密信息。成某明知违法,仍向叶某某提供国家稀土收储品类、数量、价格等机密级国家秘密,并收取巨额报酬。稀土是战略性矿产资源,对国防、环保、航空、军事等领域至关重要。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被以“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成某则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获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0万元、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