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评初中生遇害案嫌犯被追刑责
胡锡进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了对邯郸三名故意杀人未成年嫌犯的刑事追诉,正义得到了法律的支持。这一核准胜过千言万语,它是对未成年犯罪最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也是对人心最好的安抚。
如今信息发达,恶性犯罪的年龄有降低之势,治理、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已是牵动人心的重要课题。鉴于此案十分轰动,参与审理的法官们重任在肩,希望他们最终做出的判决对整个法治建设产生积极、重要的作用,经得起历史检验,不负人民和时代的重托。
据央视新闻4月8日消息,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刑事追诉。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
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检察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