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购车后下午车辆降价1.7万元”的话题微博热搜。起因是王先生购买了某汽车品牌的一款车,下午4点左右支付购车首付款,晚上7时许把车开走,回到家后刷朋友圈时却发现就在他支付首付款的时候,同品牌其他4S店的销售发布朋友圈,该车的2024款正式上市,官方降价1.7万元。也就是说,虽然王先生买到的是老款车型,但是价格贵了1万多呀……
面对此类情况,是一买一个不吱声?还是据理力争去找店家要求退款?接下来,小编将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秦鹏博一起,通过几个案例为大家带来一堂购车维权法治课。
事前:提前了解市场行情
小帅在某品牌官网线上下单签订《汽车订购协议》,将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之后,汽车销售公司将车辆交付给小帅。十天后,该汽车品牌发布了新款车型,新车的配置相较于小帅购买的老款车型有所提高,价格还降了两万多元。小帅认为,销售人员隐瞒了新款车型发布时间和发布价格,其行为构成欺诈,遂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汽车销售公司就其购买车辆后车辆降价的差价部分进行三倍赔偿即8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帅主张销售人员做过关于新款车辆价格和发售时间的虚假陈述,但未能提交销售人员向其进行过相关陈述的任何沟通记录,无法认定汽车销售公司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同时,小帅与汽车销售公司合同履行完毕后,汽车销售公司实行车辆降价亦属于市场行为,汽车销售公司在公布降价之前仍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与小帅订立并履行合同并未违背一般的市场交易规律。因此,对小帅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秦鹏博表示,尤其是购买新能源汽车老款车型的消费者,对于降价的反应比较强烈。由于新能源汽车型号众多、车型迭代及技术更新较快,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新车发布旧车淘汰”的不平衡感。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市场行情以及汽车厂商新车发布的节点,避免总是感觉“等等党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