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如何定罪?【快讯】_商家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摩托车  机器人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如何定罪?【快讯】

   日期:2024-02-28 16:30: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32    
核心提示: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有性传播、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拥抱握手共同进餐等不会传播艾滋病。一旦发生了高危性行为,应在医生评估和指导下,于72小时内使用阻断药,越早越好。

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

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有性传播、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拥抱握手共同进餐等不会传播艾滋病。一旦发生了高危性行为,应在医生评估和指导下,于72小时内使用阻断药,越早越好。

艾滋病是一个危害公民生命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可能成为艾滋病流行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艾滋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偏偏有人以身试法,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却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请看以下案例~

案例一

2019年4月,成都一男子彭某在明知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通过多种社交软件结识陌生女性,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与多名陌生女性发生性行为,而且还通过社交软件,向多名男性提供同性卖淫服务。

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

判处结果:彭某因犯传播性病罪被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0元。

案例二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德阳市一女子高XX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在中江县一出租房屋内从事卖淫活动。2019年1月30日,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挡获并被行政拘留。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

判处结果:2019年7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高XX犯传播性病罪,因如实供述而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23号),依法严厉打击:

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未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隐瞒情况,介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的同犯论处;

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介绍其卖淫,同时构成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从重处罚。故意传播艾滋是犯罪!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196930.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