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2日中国植树节前夕,“你欠了多少棵树”的词条冲上微博热搜。不少人这才头一次知道:早在40年前,全国人大就作出决议,规定公民每年应植树3-5棵,其效力与法律等同。
为什么全国人大会对此做出规定?公民又该如何履行这项义务?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了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场洪水引发的反思
2007年,首都各界群众在延庆八达岭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把时间拨回1981年夏,长江、黄河上游连降暴雨,河水猛涨,灾害之巨历史罕见。
大灾之后,各层面都在进行反思。受灾最严重的四川、陕西两省主要领导,以及多位科学家都表示,江河上游森林植被的破坏是造成这次洪灾的一个重要原因。林业部门也组织力量,调研分析森林遭破坏的原因。
要尽快把森林资源保护起来,把荒山秃岭绿化起来!可资金有限、人力有限,要让全国数不清的濯濯童山绿起来,难度很大!
邓小平同志为荒山绿化打开了新思路。他在同万里同志的谈话中提到:“是否可以规定每年每人都要种几棵树,比如种三棵或五棵树,要包种包活。”
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义务植树成为靓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