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签了约又后悔的“拉面哥”,能否从“流量猎场”中突围?| 沸腾
▲应围观者要求,程运付在家门口做拉面。图/新京报网。
“刚开始火那天,就被人给套路了。”
近1个月以来总以笑面迎人的拉面哥,落泪了。在镜头面前,如今爆火的他对新京报记者称,已与人签署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但很后悔。
2月份,“拉面哥”程运付因“一碗拉面三块钱,卖了15年不涨价”的视频登上热搜,随后爆红网络。
很快,“拉面哥”的家乡——山东临沂一个小小的村庄,便成了全国各路主播的“围猎场”,成了直播界的“宇宙中心”。
尤其在近几日,主播们围观拉面哥,形成的魔幻场景又被外界所围观,又形成了二次传播。
面对这般光怪陆离的情境,拉面哥显然陷入了窘境与困境。他有“改变家乡”的抱负,却显然对如今的场面失去了掌控。
他陷入了“直播经济”的漩涡,想要脱身的他,眼下更想摆脱一纸合约的“掌控”。
签约的拉面哥能“反悔”吗?
如报道所述,拉面哥的合同签得火急火燎,他自称是被连夜拉到位于临沂的网红城签下了协议。
拉面哥还称,签协议时“稀里糊涂、脑子一热”,而且对协议内容并不懂、“不知情”。
问题来了:拉面哥能单方面毁约吗?
在网上,不少人质疑这份协议的合法性。实际上,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没问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即不违背当时内心意愿);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那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这份协议虽然在专业人士看来不太规范,但在合法性上依旧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