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违建阳光房 多部门阻止未果#城管局这个时候办事又畏畏缩缩的,现场工作人员还说我们可以认定他违法,但是我们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在执法中队。但是请问执法中队不也是城管局的下属机构吗?这还是一个单位之内的两个不同职能部门,都不能及时联动,在这里城管部门和街道部门真的值得去反思检讨一下。
这是发生在河南郑州,一个保利开发的楼盘之内。一楼的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房,而且其房顶高度已经高出了2楼阳台,导致下雨的时候雨水可以倒灌,水花都溅进了2楼。同时因为楼顶是用玻璃做的,光反射光折射,让2楼业主苦不堪言。业主多方反映向社区、向街道办事处、向城管局。
城管局确实也下发了,停止违建的通知书,也贴了封条。但是1楼业主置若罔闻,继续在搭建,准备弄成既成事实。在记者采访时,城管局工作人员两手一摊,我们只能查不能执法!执法中队不也是城建局的吗?这个说法真的不能让人接受。
其实现在全国多地都有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房的案例,但是无一例外的都会被认定为违建。有些地方双方业主还打起了官司,但是最终都是败诉的。所以我们可以想象这一楼业主,这样的违法行为肯定是通不过的。但是是要需要1楼业主不断的奔走控告才能解决,还是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出击及早制止呢?其实越早介入,2楼业主的问题也早日解决,1楼业主也少浪费一些钱,那些社会资源也可以省下来。#郑州身边小事#
看看相关部门后续如何进行处理吧?!不能仅仅是发了通知就结束吧?这一楼的做法实在是有点不太地道。头条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