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怡去世 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荣誉称号【快讯】_今日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摩托车  机器人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常怡去世 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荣誉称号【快讯】

   日期:2024-01-09 00:25:3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29    
核心提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1月6日16时05分在重庆逝世

常怡去世 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荣誉称号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1月6日16时05分在重庆逝世,享年94岁。

常怡先生曾担任第三届中国法学会理事、第四届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等职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常怡先生是山西省沁水县人,1931年1月5日生,1947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9月至1955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5年9月至1956年10月在北京俄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学习,1956年11月至1960年11月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现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并获得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副博士学位。1961年8月起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于2001年9月离休。

常怡先生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作出了诸多突出的开创性贡献,引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常怡先生治学严谨,坚持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成果,著作等身,主编、撰写了多部国家级、部级规划教材,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常怡先生躬耕教坛六十年,潜心育人,无私奉献。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第五批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新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西部地区第一位法学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指导了新中国第一位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广大学生爱戴。

 
标签: 常怡去世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19087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