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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鼓励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21-03-10 14:45: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122    
核心提示:建议鼓励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原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窦荣兴表示,要鼓励支持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助力乡村振兴。窦荣兴指出,当前,中国每年有数百万城市离退休人员,他们既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原标题:建议鼓励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允许退休父母随独生子女落户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原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窦荣兴表示,要鼓励支持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助力乡村振兴。窦荣兴指出,当前,中国每年有数百万城市离退休人员,他们既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又有资金技术和人脉资源,还有回乡创业和颐养天年的乡愁情怀,是乡村振兴的宝贵人才资源。

建议鼓励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助力乡村振兴

“放宽户籍等政策限制,对已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子女的,允许其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户,并在社保、医保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后,往往面临更大的养老难题。子女在父母户籍地工作还好说,假如子女到异地工作并且落户,他们的父母就会变成空巢老人,年龄不算老、身体硬朗时还能对付,一旦年事甚高或者患有较重疾病,其养老和医疗等方面就会面临诸多困难。

在当地请保姆、找机构托养等,或可化解燃眉之急,但成本较高,普通家庭难以承担。即便如此,在外的子女仍然不会感到安心,免不了要常回家看看,来回奔波耗时费力不说,开销同样不小。老人到子女所在地居住是一种选择,但社保、医保等保障又在户籍地。虽然目前医保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但在非户籍地所享受的待遇毕竟要差不少。在其他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方面,客居异地的老人很难同等享受。在心理层面,“外地老人”的身份标签贴在身上,异地居住的老人也很难融入当地。

允许已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户,上述难题可以迎刃而解。当然,这样做也会出现其他一些问题。比如,大城市的退休金高、医疗条件好,小地方的老人都希望随子女到大城市落户,这也会让大城市难以承受。因此,即使出台这样的好政策,也要有步骤、分阶段、附条件地实施。

养老保障通常被当成一种负担。老人工作时在户籍地缴纳社保,退休后却在另一地享受社保待遇,这让接收地难以接受。流出地和接收地之间如何做好利益调整,有待仔细斟酌。同时,在观念上也需要有所改变。年轻劳动力和人才流到了异地,把老年人留在当地,对流出地也有失公平。帮助劳动力流出地分担一点养老保障压力,也是合理的回馈。

还要看到,老年人流入不一定全是负担,有时也是机遇,老龄产业和老龄经济对当地发展也能起到促进作用。比如,流入地可以开发建设更多养老公寓,让随迁老人在此购买服务,这样既带动了消费,也可以提高就业率。

允许退休父母随独生子女落户虽然面临一些困难,但很值得探讨与尝试。下好用工、医疗、养老全国一盘棋,需要通过顶层设计,消除老年人合理流动的障碍,也需要各地相互理解并加强配合,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周洪宇代表:推行免费婚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比例

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从孕前、产前到产后的三级防治体系。通过对孕前、孕期出生缺陷的因素进行针对性干预筛查,从而预判出高风险人群,进一步接受产前诊断和尽早干预,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该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及各部门在出生缺陷防治方面的职责有待厘清和衔接,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还未确立,预防出生缺陷的医疗资源和服务能力远远不足。

根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我国的出生缺陷发病率约为5.6%,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5.57%接近,与高收入国家的4.72%具有较大差距。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数据显示,出生缺陷仍是我国面临的严峻问题,1996-2014年出生缺陷发生率由128.30/万上升至157.03/万,近几年出生缺陷率总体呈持续上升趋势。

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病例总数约90万例,每30秒钟就有一例出生缺陷的婴儿出生,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有25万例。为此耗费的医疗开支巨大,每年仅用于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征和先天性心脏病方面的康复治疗费用分别达到2亿元、100亿元和126亿元。总体而言,我国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继续完善。对此,我提四项建议。

首先,应该由国务院修改《婚姻登记条例》,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列入婚姻登记前置程序,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由政府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由民政部联合卫健委实施,将婚检率由目前的61.1%提升至100%,根据夫妻健康状况、家族遗传病史、年龄、生育史等因素为新婚夫妻建立统一的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分级、统计、追踪服务的数据库。

其次,国家财政部在“十四五”期间不妨增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支出,由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提高医保对孕产妇报销普通门诊、住院分娩费用额度,建立生育服务稳定的增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大数据+网格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城乡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三,取消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的时间限制,即自确诊怀孕之日起即可建档,加强孕早期出生缺陷筛查覆盖比例。研究表明,在孕早期筛出异常,及时进行诊断及处理,可在对孕产妇的伤害最小的情况下减少70%以上的出生缺陷。

最后,由国家卫健委牵头,指导地方组建省、地级区域性的产前诊断中心,建立统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针对各辖区统计数据,因地制宜地合理整合、分配辖区内医疗资源。

具体应包括四项工作:一是对首次确诊怀孕的孕妇进行采血,统一收集数据评估风险,根据本辖区的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制定和实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服务方案;二是监督指导乡镇、农村等基层卫生部门加强信息收集,促使每一名孕妇均参与采血,参与产前诊断;三是辖区内医疗资源不足的,上报上级产前诊断中心,协调安排孕产妇转诊;四是对农村地区、乡镇地区加强妊娠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农村女性的防护意识,从一开始就防范缺陷的产生。

预防出生缺陷关涉人口素质,更关系国家发展的未来,不可不慎。期待相关方面加强对我国出生缺陷预防体系的关注,及时补充、完善有效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比例。

欠债不还的失信现象增多,代表建议降低“老赖”入刑门槛

“欠债不还、恶意失信已成为社会的一个毒瘤,有统计显示,借钱不还的失信人员主要以20-30岁人员为主,并且正在走向多样化。”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一中特级教师尤立增建议,优化征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人员惩戒力度,“降低恶意失信人员(老赖)的入刑门槛”。

近年来,失信现象增多,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成为很多两会代表和委员的建议。

问题

借贷不还催生要账群体,引发社会隐患

“我作为人大代表在张家口市公安局调研时,民警告诉我,现实中接处警发现失信人员越来越多,并且呈现低龄化。有些孩子有好几张信用卡,轮流倒换提现,刷卡消费、刷卡还款,最终债务越积越大,孩子也是从众心理,看别人不还自己也不还。一些个人因经营或消费或家庭发生困难等,向亲朋好友借钱,但最后借故不还或玩消失成为失信人。有的人甚至借国家治理P2P的机会,故意不还。”尤立增说。

建议鼓励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一中特级教师尤立增。受访者供图

他认为,“老赖”的社会危害挺大,包括对社会风气、公序良俗的破坏特别严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千百年来人们自觉形成并认真遵守的格律,但现在就有一部分人恣意践踏它、破坏它,不因欠钱而愧疚,反以不还为荣耀。社会上普遍流传“欠账的是爷,要账的是孙子”,一些人还在网络上不断教唆他人如何不还钱、如何逃避处罚,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因为借贷不还,催生了要账群体,引发一些社会隐患。”尤立增说,一些个人或企业因为长期要不回欠款,采取谩骂、恐吓、毁坏财物、殴打、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追要或雇佣恶势力追逃,更有甚者,采取极端手段残害对方,给当事双方造成重大物质损失和精神痛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存在一些问题,民盟中央的提案提到,比如,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立法有待完善,顶层立法缺失,部门及地方立法混乱。目前,缺少信用建设的专门机构,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尚未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的公开度较低、公示混乱。

建议1

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尤立增建议,做好以“央行征信系统”为龙头的各种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让失信人员能录尽录,为下一步整治奠定基础。

“目前,各种企业想把相关失信人员录入央行征信系统已很困难,民间失信人员几乎没有可能进入。”尤立增说,各级政府均应建立失信审核、上传及解除机构,使得人们在受到失信行为侵害时,有可诉之处。

民盟中央的提案建议,协调各部门及中央、省市地方的信息平台,将分散的信用信息收集起来整合、加工、利用,从而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形成大数据库。对非隐私的信用档案可以进行公开查询或者允许专业征信机构进行查询。这样社会主体在进行活动时,可以首先对交易对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判断交易安全与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今年关注的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她也建议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诚信为诉源治理赋能,将合同的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纳入个人和机构的诚信评价体系,以引领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提升多元解纷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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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受访者供图

建议2

制定适用于全国的征信法律,设立专门机构

民盟中央建议,应该制定一部统一适用于全国的征信法律,明确规范信用信息的概念范畴、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方式、实施机构、信用评价标准、惩治措施等,将目前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或者地方的信用评价标准、惩治措施的做法变更为统一立法、由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其他职能部门仅负责向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提供信用信息。

尤立增也认为,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在“限制高消费和贷款”的基础上,要与失信人员本人、配偶、子女等家庭主要成员的就业、上学、各类保险的交缴等挂钩,形成系统化治理体系。“凡是恶意失信人员在失信行为未消除前,其本人及主要亲属在国家公务员、事业编招录时一律不得录入,企业招工时,涉密、涉钱等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入;凡是政府补贴或减免的项目,一律不得享受等。”

此外,民盟中央建议,指定信用建设的专门机构。目前,基于中央编办已批准设立了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隶属于国家发改委),可以考虑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来牵头,作为信用建设的专门机构,统筹全国的信用建设工作,汇总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制定信用行业的行业规范,以及进行失信惩戒等,其他职能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探讨

老赖入刑,是否是可行手段?

“目前一些老赖们有持无恐,连法院生效的判决也敢拒不执行,就是认为刑法管不了他们,其他惩治措施他们根本不在乎。”尤立增说,“一些老赖就死不认账,惩戒措施他根本不在乎,‘你不让我坐高铁我就不坐’,还有一些失信人员为了不还债转移财产。”

因此,尤立增还建议,降低恶意失信人员(老赖)的入刑门槛,使法律这一最后惩治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现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实就是老赖入刑的门槛。”中国社科院副教授门金玲表示,“需要看如何降低门槛,肯定不能一个人欠钱就当成刑事案件来办理。这成了诸法合体。”

她认为,拒不执行裁判判决已经是一个应然规范了。“如果执行不了,那是执行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拒执罪”的执行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阐明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也能通过自诉方式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一些地方也制定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执行起来并非顺畅。

对于是否入刑,北京竞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青伍举例分析,“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比如做生意失败了这样就不属于恶意,那种故意借钱不还或者炒股等不履行的算恶意。之前透支信用卡可以判刑,现在规定不能因正常使用信用卡透支而判刑。因案而异,这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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