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家”附身忽悠式转运?诈骗两百余万元被判刑【快讯】_商家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摩托车  机器人  网站建设 

“仙家”附身忽悠式转运?诈骗两百余万元被判刑【快讯】

   日期:2024-01-04 01:31: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19    
核心提示:华某(化名)的母亲长期身体不适,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谎称身上有“仙家”附身的迪某(化名)。双方第一次见面后,迪某称华某母亲体内有蛇妖作怪,导致其母亲运势不好,甚至会给家族带来灾祸。

华某(化名)的母亲长期身体不适,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谎称身上有“仙家”附身的迪某(化名)。双方第一次见面后,迪某称华某母亲体内有蛇妖作怪,导致其母亲运势不好,甚至会给家族带来灾祸。迪某称压堂口可以帮助华某母亲起运(将钱款存在银行卡内,放在自己的“祠堂”下),先后骗取华某170万元,并住在了华某家中。而后迪某又谎称,华某的姐姐将有灾祸,需要通过有福之人的手转移并返还50万——而自己就是有福之人。华某姐姐将50万转给迪某后,迟迟未见还款,于是报了警。

后迪某被查获,经鉴定,迪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只是习惯利用“神力”诈骗。迪某赃款已挥霍。

“仙家”附身忽悠式转运?诈骗两百余万元被判刑

【法院判决】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迪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故顺义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最终,顺义法院判决被告人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中,迪某虚构“仙家附体”的事实,使被害人相信其能为自己作法、起运,由此骗取大量钱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类犯罪中,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被害人相信封建迷信以及希望“改变命运”、“消除灾祸”的“软肋”而故弄玄虚,通过编造封建迷信话术例如“仙家”“起运”“改命”等,使被害人深信不疑,最终成功将被害人带入陷阱,进而骗取钱款。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要相信科学、明辨是非,彻底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希望家人身体健康是人之常情,但绝不能将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妄求通过“求神请仙”的方式来“治病”,否则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190211.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