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城法院对一起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严厉打击了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据悉,孙某和郑某、王某因加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结案后,郑某、王某始终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查找郑某、王某二人财产线索,并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履行义务,拒绝接受法院传唤。
近日,武城法院执行团队前往鲁权屯镇查找被执行人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郑某踪迹。在执行干警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后,郑某假意接受传唤,后以换衣服为由将房门关闭。执行干警隔着房门努力对其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并联系辖区公安干警、乡镇社区干部等进行说服教育,但郑某始终态度恶劣,拒不开门。
僵持3个小时后,执行干警一边做工作,一边向院领导汇报。为更好打开局面,发挥连锁效应,院主要领导立即召集制定应急预案,并协调消防等应急部门准备采取强制措施,郑某见状打开了房门。随后郑某被拘传至法院,其想办法筹钱并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后,就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将于年底之前还清。虽然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案结“事”未了,鉴于郑某妨碍执行的行为,武城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法律保护合法权益,也会矫正、制裁失范行为。法律权威不容挑战,一切蔑视法律,不遵法守纪的嚣张行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及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对拒不配合并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会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金殿伟谷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