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禁放烟花爆竹,无非是出于环保压力和安全隐患,但我国在环保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而划定可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做好安全措施,也已是各地的成熟经验。中国人辛劳了一年,应该享受过年的喜悦,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便提到“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
报告中在谈及该案例时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报告称,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图源:VCG
该案例发布后引发网友关注与热议,一时间“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词条登上热搜榜单。
不少网友对放烟花爆竹持支持态度,“以前除夕夜热闹得很,现在倒是安静,可也没年味儿了”“又不是天天放,就过年乐呵乐呵”“应该适度放开烟花燃放,这既是大家的呼声也符合我们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