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案嫌犯尚金勇自杀身亡
浙江缙云县公安局11月2日通报,11月1日该局发布协查通报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尚金勇,已于11月2日11时40分许被警方找到,经确认自杀身亡。
11月1日,缙云警方发布协查通报称,2023年10月31日,缙云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尚金勇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
此前,协查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尚金勇,男,49岁,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
嫌疑人尚金勇身高145cm左右,逃跑时身穿深色外套、长裤和鞋子,短发,浙江缙云口音。
据大皖新闻报道,记者注意到,嫌疑人尚金勇曾于2001年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
根据新快报2002年5月22日报道,2001年4月3日,广州番禹区一旅店保安发现客房一男子浑身是血,询问中该男子承认杀人并已经报警。
随后,警方在房间内发现一名女性死者,经检验,死者身上共有31处刀伤,脾、肝破裂,因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经查该男子名叫尚金勇,27岁浙江缙云县人。
据尚金勇交代,死者是他的女朋友,叫阿珍(化名),广西灵山人。2001年2月间,尚发现女友从事“卖淫”活动,多次劝阻无效。4月2日晚上,尚在事发旅店内多次劝说阿珍不要再做此事,但阿珍不听。3日凌晨4时多,尚金勇一怒之下行凶。
尚金勇
2001年8月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尚金勇犯故意杀人罪,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除被告人供诉外,无其他证据证实被害人从事卖淫活动,被告激愤杀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判处尚金勇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