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爱奇艺把源自电影行业的分账模式引入到网剧领域,由此诞生了分账剧模式。当年播出的《妖出长安》,以450万的投资获得了2000万的分账收入,投资回报比高达1:4.5,成为以小博大的经典案例,由此引发了业内效仿。其后,优酷与腾讯两大视频平台也相继加入,分账剧的数量和分账收益不断刷新。
《妖出长安》剧照
投资风险主要由剧方承担
按照互联网行业的术语,版权剧、定制剧都属于To B商业模式,相当于剧方把剧集版权售卖给了视频平台和电视台这样的机构,由此获得收益。至于这部剧在视频平台和电视台面向用户和观众播出之后是成了爆款还是扑街,是赚还是赔都与剧方无关,也不影响剧方的收益。
分账剧则是To C(直接面对消费者customer)的商业模式。剧方与平台之间没有版权交易的买卖关系,而是利益共同体。相当于剧方将剧集内容放到视频平台播出,视频平台将播出该剧所获得的会员和广告收入,按照约定比例分给剧方。双方收益的多寡由观众的认可和喜爱程度直接决定。
分账剧To C模式下,平台不用事先支付版权费用或制片投入,剧集投资失败的风险主要由剧方承担。相较于传统剧集To B的发行模式,平台方的资金风险降低了。剧方的风险虽然增加了,但如果该剧成了大爆款,投资回报率却比按集出售版权给平台高得多。
各平台有硬性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