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近年来各地时有出现的“吃人”窨井,正在全国范围内遭遇系统性封堵。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窨井吃人”现象,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
2021年3月2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四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共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760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412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158300余个;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开展立案监督8件。其中,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量约是过去两年多办案数量的两倍。
今年2月9日,住建部、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加强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城市井盖普查建档,消除隐患,确保井盖安全。
“窨井吃人”频发,最高检发“检察建议”治理
2020年5月9日晚,云南昆明高新区新域盛景小区附近,一名2岁男童失足坠井溺亡,其叔叔下井施救,也不幸身亡。目击者称,事发时井盖是半开半掩的状态,只有一部分搭在井口。
三周后的5月30日晚,在河南郑州宝龙城市广场东北角,一名3岁女童在绿化带玩耍时,因窨井井盖侧翻,坠下身亡。次日,事发地原来使用的轻质塑料井盖,被换成了沉重的金属井盖。
近年来,“窨井吃人”现象屡屡发生,城市里大量存在的窨井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2017至2019年,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多达70余件,“井盖安全”问题令公众忧心。
2020年3月,最高法携手相关部门,向“吃人窨井”开战。当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可依法以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