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二零二零年十月19日,长三角三省一市注册户籍事项证明出具“一网通办”,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许从前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求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经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http://csj.sh.gov.cn)等线上渠道请求《户籍事项证明》。
户籍证明内容包含:需证明户口挂号项目内容改改变正的情况,如改变名字、更正出生日期等;需证明刊出户口的情况,如出国刊出户口、逝世刊出户口等;需证明从前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如户口搬迁轨道、户口搬迁时刻等。
但需注意的是,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可以证明的事项,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事项证明》。此外,依法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责任的证明事项,包含婚姻情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情况、工作、服务场所、血型等,公安机关也不予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经过线上请求开具《户籍事项证明》,仅限于自己请求(逝世刊出户口证明在外)。逝世刊出户口证明的线上请求应当由逝世人员从前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无法满意该条件的,主张前往派出所窗口请求线下处理。据统计,自该功用上线以来,江苏省累计受理长三角区域户籍事项证明出具在线请求2000余起。